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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部署 将开展为期一月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9-04-19 16:08:03

 

 4月16日起到5月17日,山东将派出8个检查组赴16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大气污染重点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范围:

全省16市,重点突出2019年3月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城市(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泰安、临沂、聊城、滨州等9市)。

 检查内容:

(一)工业污染整治情况

1.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运行。10 蒸吨/小时( 传输通道城市为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运行情况,以及燃煤使用量台账(与2018年10月-2019年3月同期变化情况)。

2.工业污染源治理。重点检查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等环保要求落实情况;以及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制造等行业颗粒物污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等环保要求落实情况,未建成项目检查建设过程中环评要求和颗粒物措施落实情况。

3.工业炉容整治。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淘汰情况,是否存在已关停取缔的生产线死灰复燃情况;中小型煤气发生炉达标排放和符合环保要求情况。

4.“散乱污”企业治理。列入整治类的“散乱污”企业是否达到整治要求;是否存在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现象。

5.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以及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粉煤灰、建筑拆除物石块利用等项目扬尘管控情况。

(二)机动车污染管控情况

1.在用车路检路查。在重点路段,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对柴油车开展路检路查,对各市已检查过的点位进行抽查。

2.车辆集中停放地入户检查。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货物集散地、公共交通场站等车辆集中停放地,以及物流货运,工矿企业、长途客运、环卫、邮政、旅游、维修等重点单位,开展停放地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情况检查。

3.油气回收治理。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情况;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及运行情况。

(三)扬尘污染整治情况

1.施工扬尘防治。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情况;已安装在线监测的施工工地,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各类土石方开挖施工,抑尘措施落实情况。

2.物料运输扬尘管控。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渣土车是否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行驶。

3.道路扬尘污染治理。道路定时保洁、定时机扫、定时洒水制度落实情况。

4.露天矿山扬尘整治。露天矿山开采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于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将全部网上公开,并由省广播电视台曝光,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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