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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理顺居民用气价格 建立弹性机制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8-05-29 09:20:01

           国家发改委于日前印发《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

   此次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方案主要包含四方面内容;一是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建立反映供求变化的弹性价格机制;二是推行季节性差价政策,鼓励市场化交易;三是各地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四是对低收入群体等给予适当补贴。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安排。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实现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方案实施时门站价格暂不上浮,自2019610日起允许上浮。目前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较大的,此次最大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立方米0.35元,剩余价差一年后适时理顺。门站价格理顺后,门站环节不再区分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同时,鉴于天然气增值税税率由11%降低至10%,统一按10%税率安排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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