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监利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组织干警深入该市9个乡镇开展农药经营小专项公益诉讼监督工作。 办案干警在调查中发现17家农资经营部在销售农药过程中存在无农药经营许可证、未建立进销台账、农药与其他商品混放、未配备相应防火防毒设施、未按规定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管理等违法销售行为。 针对发现问题,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向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监利市农业农村局和有协助管理义务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发出了规范农药经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对农药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健全农药废弃物回收制度,确保农药规范经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监利市农业农村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表示,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农药经营执法大检查,确保农药规范经营。其他乡镇政府也将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