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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瓶,别乱扔!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21-07-05 15:45:30

 

鹤山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到农资经销店进行实地回访

检察建议相关单位就依法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等进行宣传

“我们很高兴,发出的检察建议全部得到回复落实,农田面貌焕然一新!”近日,广东省鹤山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检察官在对该市一农田“回头看”时欣慰地说。

今年3月,鹤山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在日常走访中发现,一些农用地存在大量农药包装废弃物、农业物资废弃物乱丢弃的现象,造成生态环境污染。该院随即开展“农药农资包装废弃物专项监督行动”,对辖区内10个镇街的农用地和农药农资经营场所进行广泛调查,并多次走访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情况。

调查发现,辖区内10个镇街农用地普遍存在大量农药包装和农业物资废弃物乱丢弃现象,多个镇街农资经营者、使用者未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未按照规定要求由农药购买者退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只有极少对废弃物回收且按照生活垃圾标准予以处理。

充分沟通协商后,鹤山市检察院分别向11个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各辖区内农药包装及农业物资废弃物监督管理工作,对污染源进行治理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促进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各部门迅速行动。从4月初发出检察建议至今约两个月的时间,检察建议已全部得到回复落实,村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进行中。

整治期间,当地出台了《鹤山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共出动检查人员350多人次,检查农药农资经销店累计80多次、各农业经营主体30多家、农药使用者100人次,鹤山市检察院督促相关单位做好调查监测工作,督促销售者建立农药进销台账和包装废弃物回收登记台账,督促使用者建立农药使用台账。同时,根据农药经营许可情况落实回收网点,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和生产安全隐患。

文/图:林俭起

本文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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