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激励全市各级更大力度抓好人才工作,按照《关于实施“邹鲁英才”计划的意见》(邹发【2017】6号)文件精神,在单位推荐、专家评审贺公示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授予冯维春等10名同志“邹鲁英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