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试点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12月2日公布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