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全国各行业企业都造成一定的影响。 不少中小轮胎企业表示,公司正面临租金、人工费用及库存等多方面压力。 2月5日,针对中小企业经营难的问题,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相关的政策意见。 政策从金融、用工、税费及政务四个方面,出台对应政策,以帮助中小企业度过难关。 一、加强金融支持 1、对当地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给予最优惠贷款利率,银行收到企业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银行机构需简化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原则上两个工作日内放款。 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按50%收取担保费。 3、对因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保险机构要优先受理,符合条件的,5日内赔付完毕,做到应赔尽赔。 鼓励保险机构向疫情防控一线企业及其员工,捐赠保险。 4 、对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企业,授信银行要提前10个工作日,与企业进行电话会商予以展期或续贷。 信用记录按照调整后的还款安排确定。 二、加大稳岗力度 5、企业可以使用省内、市外员工。 市外员工须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观察,隔离期满后方可上岗。 6、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依法参保缴费企业,可返还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 返还按现行稳岗补贴政策规定办理。 7、因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按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规定提出申请。 经批准后,其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12个月,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 缓缴期间,职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因疫情影响,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延期办理业务。 其应于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补办,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不受影响。 三、减轻税费负担 8、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之后两个月房租减半收取。 9、因受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导致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核准后,可予以减征或免征。 对取得县级以上用于疫情防控的各类财政性资金,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0、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 因受疫情影响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 11、对因受疫情影响,出现国际贸易纠纷的外贸企业,要及时提供涉外法律援助服务。 对已报名付费参加境外展会,因疫情影响不能参展的,仍按原标准予以补贴。 12、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孵化器、给予创业平台补贴。 四、优化政务服务 13、组建市县两级物资运输车辆调度指挥中心,提供24小时服务,提高受理和放行效率,保证“原料运得进,产品运得出”。 14、成立节后复工服务办公室,指导帮助企业制定复工生产实施方案,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帮助企业解决复工、用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15、因受疫情防控政策影响,企业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有关环境检测数据或报告的,不得以此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