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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对外合作项目审批制取消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9-03-25 17:02:32

        继续扩大开放 积极利用外资

  近期,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发布通告称,根据国务院2月27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将取消“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改为备案。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油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由审批改备案后,仅需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在网上填报必要信息,所用时间和审批相比,将有较大幅度缩短。这有利于进一步调动油气企业积极性,方便中外油气企业开展合作,扩大开放和积极利用外资。
  同时被取消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审批的,还包括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
  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的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有20项,合作区块面积约1.67万平方千米,占到全国煤层气勘探开发区块面积的35%以上。此前,我国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实行审批制,项目前期工作复杂、建设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备案管理是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管理方式的重大调整,对我国营造优良营商环境,进一步积极利用外资,促进煤层气产业规模化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实施备案管理,将会大幅压减项目建设周期,有助于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进一步激发外方企业投资积极性,推动对外合作项目加快实施,引领带动我国煤层气产业快速发展,实现煤层气增储上产。
  “取消总体开发方案审批后,如何确保上游企业依法依规开发利用煤层气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保障煤与煤层气协调开发等,将是面临的最大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将针对煤层气对外合作领域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发挥煤层气产业规划指导作用,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跟踪掌握项目建设过程,协助解决重大问题,促进煤层气行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目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在制定油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由审批改备案后的具体办事指南,在国内自营开发油气田项目原备案申报内容基础上,结合油气对外合作产能建设项目的特点,增加项目合作方、双方权益占比等信息,对油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备案内容、备案程序进一步予以明确,做好源头监管,并且及时掌握项目信息,开展信用监管。
  两部门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掌握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进度、建设内容、竣工等项目信息,并实施现场核查,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方案推进项目实施。故意报备不真实项目、影响投资信息准确性的项目,将被列入异常名录,撤回已备案信息。
  中金公司近期发布研报认为,审批制取消旨在吸引外资,响应“增储上产”号召;中国油气企业的投资自主权亦有望进一步提升;非常规油气资源对外合作开发有望提速;中国油服、工程企业有望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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