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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国标出台
文章来源:中国化工报     更新时间:2025-03-21 14:05:40
        近日,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组织起草的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技术规范》(GB/T45420-2025)(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规范》提出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技术方法,建立危险化学品风险分级管控标准规范,有效填补了该领域标准空白,适用于生产、储存和经营(带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记者从石化联合会了解到,随着化工行业的高速发展和新能源产业的兴起,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的压力越来越大。一是以风险分级管控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有待提升,风险识别到管理的全流程技术要求亟待统一,系统性的标准制度相对缺乏。二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过程中,多家危化品企业出现固有风险与残余风险混淆、风险清单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有待提高、风险分级管控落地实施难等问题。三是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数据资源分散、数据互联互通不畅、智能化标准不足等问题。
 
        针对以上难题,《规范》统一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在安全生产中的风险管控流程,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等全过程,体现了我国双重预防机制、风险监测预警、互联网+危险安全生产等法规要求和实践做法,既体现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
 
        《规范》提出了固有风险和残余风险的概念。生产阶段固有风险主要是表征对象的危险性及潜在发生事故的严重性,而生产阶段装置设施残余风险概念主要用于表征现有控制措施有效情况下还残余的风险大小。对于固有风险等级高的对象或活动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确保风险一直处于可控状态。《规范》建立了固有风险分级方法,即通过最大可信事故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析进行定量判断或通过考虑装置的重大危险源性质、反应类型、反应风险等级、操作条件和周边环境等因素进行简化定性判断。
 
        针对新工艺开发阶段尚没有开展系统的本质安全化工作,工艺放大过程不顺畅,装置安全性有待提高等问题,《规范》从实验室研究、中试、工程设计、施工与安装、开车等新工艺开发全生命周期等多方面提出系统的本质安全化工作内容,包括获取必要的安全信息、进行本质安全评估与优化以及开发安全防控技术,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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