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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
文章来源:     点击数:2511     更新时间:2011-2-17
      春节期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具体承担并购安全审查工作。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出台的相关法规。此举为引导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上了一道安全阀。

  《通知》明确了审查的内容,包括:并购交易对国防安全的影响,对国家经济稳定运行的影响,对社会基本生活秩序的影响以及对涉及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影响。《通知》还明确了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包括:军工及配套企业、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制造等企业。

  根据《通知》,联席会议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牵头,根据外资并购所涉及的行业和领域,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并购安全审查。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行为对国家安全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联席会议应要求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终止当事人的交易,消除该并购行为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等专家指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是世界通行惯例,我们正是吸收了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才建立起来的。这关系到国防安全、国民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生活基本秩序,任何国家都是非常重视的。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一些跨国公司纷纷携带资本和技术进入我国能源化工领域,促进了行业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包括利用其雄厚的资金、技术等优势取得一些业内优势企业的实际控制权,通过“掐尖”消除竞争对手,加强对行业的控制。如2005年,国内化工机械制造行业占举足轻重地位的锦西化机,与西门子合资,外方控股70%。在目前我国对稀土严控资源、收紧配额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介入国内稀土行业,不仅意图绕开配额获得原料,而且试图通过技术封锁控制国内稀土深加工领域。此外,国内的钾盐、磷矿、萤石等重要的矿产资源,也是外资觊觎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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